触犯违法生产保健食品如何处罚?
(一)未经许可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、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;
(二)买卖进出口许可证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;
(三)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、期货、保险业务的,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;
(四)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。
自然人犯本罪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单位犯本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保健品“四非”是什么意思?
(一)非法生产:1、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的;2、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;3、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、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;4、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、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;5、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。
(二)非法经营:1、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;2、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、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;3、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;4、以会议、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;5、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。
(三)非法添加:1、在生产减肥、辅助降血糖、缓解体力疲劳、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;2、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,仍然继续经营的。
(四)非法宣传:1、在保健食品标签、说明书、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;2、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;3、虚构保健食品监制、出品、推荐单位信息的;4、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;5、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。